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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市纪委消息,日前,经北京市委批准,北京市纪委、监察厅对原北京市城乡结合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光双进行了个案调查。
经调查,王光双在组织评审和调查过程中伪造证据,向组织提供虚假信息,与组织评审对峙;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长期非法使用公务车辆,非法收受礼品的;搞金钱和颜色交易;愿意被“追杀”,充当恶势力的“保护伞”;利用职务之便,与他人贪污数额巨大的公共财产;花大力气权钱交易,在拆迁、土地开发、项目建设、审批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或索取巨额财物。
王光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政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失职,犯有贪污罪、受贿罪。十八大后他没有收敛,也没有停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该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报市委批准,王光双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刑事问题由法院判决,判他19年徒刑,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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